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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章“过程论”与“顾诚论”:李岩争议背后的两种史学范式之争

“过程论”与“顾诚论”的谐音巧合,恰似为明末李岩(李信)真实性争议量身定制的讨论切口——二者不仅是名称的巧妙呼应,更代表了历史考据中两种核心范式的分野:“过程论”以历史事件的动态连贯性为纲,注重“多信源叙事耦合”与“历史逻辑闭环”;“顾诚论”以细节实证为基,强调“原始官方史料”与“个体生平锚点”。这场围绕李岩的争议,本质是两种范式在“史料残缺时期如何判断历史真实性”问题上的碰撞,其启示远超“人物是否存在”的单一讨论,直指历史研究的方法论核心。

一、“过程论”范式:在动态关联中锚定历史真实性。

“过程论”的核心主张,是将历史人物与事件置于“动态发展过程”中审视,认为真实性的关键不在于“个体细节是否完备”,而在于“人物角色是否与历史进程形成逻辑共振”,“多份独立史料是否构成叙事耦合的证据链”。对李岩而言,其真实性的支撑点,正深嵌于大顺政权“从流寇到尝试建政”的两大核心过程中。

1.与“政策转型过程”的共振:李岩是“均田免赋”的必要推动者。

明末农民军多以“劫掠生存”为常态,唯独李自成部在崇祯十三年(1640年)进入河南后,突然转向“均田免赋”“禁淫掠、抚百姓”的策略——这一从“破坏”到“攻心”的转型,是大顺区别于其他农民军、最终推翻明朝的关键转折。而这一转折的“推动者”,在多信源中形成了高度一致的叙事:

江南士人计六奇《明季北略》载“李岩劝自成取天下以民心为本,罢横征,民皆归之”;

浙东史家谈迁《国榷》提“岩,河南举人,说自成行仁政,禁将士掠民,军声始振”;

民间流传的“迎闯王,不纳粮”歌谣,更成为这一政策落地的民间佐证,与李岩主张直接呼应。

这些记载来自不同地域、不同立场的作者,无明显抄袭痕迹却指向同一人物与事件——若按“过程论”逻辑,否定李岩存在,就意味着否定大顺“政策转型”有明确推动者,需强行将其归为“李自成自发觉醒”或“武将集体顿悟”,这既无任何史料支撑,也违背李自成此前“转战十余年未尝抚民”的行为逻辑。显然,李岩的存在,是让“流寇→争取民心→壮大灭明”这一过程形成闭环的关键节点。

2.与“内部矛盾过程”的共振:李岩是“路线之争”的核心载体。

大顺政权的内部矛盾,始终围绕“流寇派”(刘宗敏等武将,主张劫掠官绅、维持军事独裁)与“建政派”(主张约束军纪、拉拢士绅、建立统治秩序)的冲突展开——这一矛盾从入京前持续到溃败后,是大顺速亡的重要内因。而李岩的事迹,正是这一矛盾的具象化:

他劝谏李自成“禁刘宗敏掠官绅”,反对“追赃助饷”的极端方式,本质是“建政派”对“流寇派”既得利益的挑战;

他主张“善待吴三桂家属、招抚关宁铁骑”,试图为政权构建北方防线,却因“流寇派”阻挠无果;

最终他被李自成所杀,成为“流寇派”压制“建政派”的标志性事件,直接导致大顺“自毁纠错机制”。

按“过程论”视角,若李岩是虚构的,大顺“路线之争”便会失去具体载体——谁在代表“建政派”发声?谁在与刘宗敏对抗?杀李岩的行为为何会引发“自毁长城”的连锁反应?显然,只有承认李岩的真实存在,才能让“路线冲突→决策失误→快速覆灭”的过程具象化,否则这一关键矛盾便会沦为模糊的“内部混乱”,失去历史研究应有的细节与逻辑。

二、“顾诚论”范式:细节实证的价值与语境错位。

必须承认,“顾诚论”所秉持的实证主义精神是历史学的基石。在对史料充沛、记录系统的历史时期(如明清中后期)进行研究时,其“以官方史料为核心、以个体细节为锚点”的方法无疑是金科玉律——例如考证某一明朝官员的生平,“官方任免档案”“家族家谱”确是不可替代的核心证据。但其局限性,恰恰体现在将这种成熟时期的考据范式,不加调整地应用于明末农民战争这类“史料生成环境特殊且残缺”的领域。

1.核心论据:以“无官方记载”“无家谱实证”否定存在。

顾诚先生在《南明史》中对李岩真实性的质疑,集中于两点核心证据:其一,“李岩之名未见于明末官方档案(如《崇祯长编》《明实录》)”,认为若李岩确为大顺核心人物,理应在明朝官方对农民军的监控记载中留下痕迹;其二,“河南李氏家谱中无‘李岩’或‘李信’的记载”,且“李岩‘改名投闯’之说无同期实证”,认为个体生平关键细节的缺失,足以证明人物为后世文人虚构。

这种考据路径的优势在于“细节严谨”,始终将“史料实证”作为判断存在的前提,避免了“以逻辑推演替代史实”的风险,这是其能成为史学研究基础方法的核心原因。

2.局限:脱离“流寇政权史料特性”的方法论错位。

将“顾诚论”应用于李岩争议,却陷入了“语境错位”的困境——它忽略了大顺政权作为“流寇起家”的特殊属性,用“成熟王朝的史料标准”苛求“未完成建制的流寇政权”:

从政权特性看,大顺从未建立完善的官方档案体系。从崛起至溃败仅十余年,始终处于战争状态,入京仅42天便仓皇西逃,大量决策记录、人事档案随战乱遗失,根本无法像明朝那样形成系统的“官方记载”;明朝官方对农民军的记载本就带有“妖魔化”倾向,多聚焦于“剿灭进展”而非“内部人物”,遗漏李岩实属正常。

从个体史料看,李岩即便确为河南举人,其家族也未必有“系统修谱”的条件——明清易代之际,民间家谱因战乱遗失、篡改极为常见;而且,修谱过程中对入谱对象亦可能有所选择。总之,“无家谱记载”不能等同于“人物不存在”。更关键的是,“顾诚论”将“非官方记载”的价值边缘化,却忽略了对大顺这类无能力自我记录历史的政权而言,“私人笔记”“士绅见闻”(如《明季北略》《国榷》)反而比“明朝官方档案”更能反映真实情况。

简言之,“顾诚论”的考据逻辑本身无错,但错在“不分语境的套用”——用研究“明朝廷”的方法研究“大顺军”,如同用“鉴定青铜器的标准”鉴定“陶器”,最终得出的结论自然与历史语境脱节。

三、范式之争的分野与超越:走向一种综合史学。

“过程论”与“顾诚论”的分歧,本质是“历史逻辑优先”与“细节实证优先”的分野,二者并非对立,而是适用于不同历史语境的考据范式。通过核心维度的对比,可更清晰地看到二者的差异与互补性:

核心依据,“过程论”范式历史过程的逻辑闭环、多信源叙事耦合,“顾诚论”范式原始官方史料、个体生平细节实证。

优先级,“过程论”范式整体逻辑 > 个体细节,“顾诚论”范式个体细节 > 整体逻辑。

适用语境,“过程论”范式史料残缺、记录非常规的历史时期,“顾诚论”范式史料系统、记录完备的历史时期。

潜在风险,“过程论”范式过度推演,陷入“循环论证” ,“顾诚论”范式脱离语境,陷入“史料虚无主义”。

理想的历史考据,不应是“非此即彼”的选择,而应是“过程逻辑”与“细节实证”的相互校正:

以“顾诚论”的细节考据为“锚点”:若存在明确否定人物存在的关键细节(如同时期文献明确记载“李岩为虚构”),则需重新审视“过程论”的逻辑;

以“过程论”的历史逻辑为“骨架”:当细节缺失时,通过“政策转型的必要性”“矛盾冲突的必然性”判断人物存在的合理性,避免因“细节空白”而割裂历史过程。

对李岩争议而言,“顾诚论”的细节考据虽指出了“官方记载缺失”的问题,却未能解释“多信源叙事耦合”与“历史过程需要”的核心矛盾;“过程论”则通过“政策转型”与“路线之争”的逻辑,为李岩的真实性提供了合理支撑,同时也不否定“细节考据”的价值——二者的结合,才能更接近历史真相。

四、余论:李岩符号与历史过程的双重真实性。

史学界还存在一种中间观点:“李岩”或许并非一个完全虚构的人物,而是一个代表了“投奔农民军、试图引导其走向正规化的士人群体”的文学象征或复合形象。即便从这一视角出发,“过程论”依然具有解释力——这个被称作“李岩”的符号,其“推动均田免赋”“反对劫掠”“主张招抚吴三桂”的行为逻辑,依然精准对应了大顺政权内部“建政派”的努力与失败这一真实历史过程。

换言之,争论的焦点可从“李岩这个人物是否真实”,部分转向“李岩所代表的历史过程是否真实”——而后者无疑是肯定的:大顺政权确实有过“从流寇到建政”的转型尝试,确实存在“流寇派”与“建政派”的路线之争,确实因自毁“建政力量”而加速覆灭。无论李岩是“个体”还是“符号”,他所承载的“过程真实性”都无法被否定,这正是“过程论”超越单一人物考据的核心价值。

结论。

“过程论”与“顾诚论”的谐音巧合,恰似一场历史考据的隐喻:历史的真相,既需要“顾诚论”式的细节实证作为根基——没有砖石,建筑无以为基;也离不开“过程论”式的逻辑串联作为骨架——没有架构,砖石只是散落的碎片。

李岩争议的价值,远超“人物是否存在”本身——它提醒我们:历史研究的范式没有“万能钥匙”,只有“语境适配”。在史料残缺的历史时期,考据的核心不应是“因细节缺失而否定整体”,也不应是“因逻辑需要而忽略细节”,而应在“过程”与“细节”的平衡中,寻找最贴合历史语境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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